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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章 心剑灭魂 (第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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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多了,熟能生巧,渐渐的也变成熟练并养成习惯,一安静下来就自然而然地做这件事。

这么练了大半个月,我的外伤完全好了,精神和体力也基本恢复了,但是还是不能把剑放出来。我努力练功,也没有真的在身体里面练出一柄剑来,唯一的收获就是想像中的剑样子渐渐变得清晰,有了固定的模样:刃长约六十厘米,剑身较宽,前端稍窄,剑尖极锐,有点像是青铜古剑体形,但剑格、剑柄、剑首却是唐宋以后的样式。之所以会形成这样的剑形,可能是我不懂剑技,潜意识中希望这柄剑拿在手上可以猛力劈砍不会弯曲和折断,又足够尖锐能轻易刺穿敌人的身体。

古往今来,神兵利器都有一个响亮的名字,我当然也希望给自己的剑取个好听的名字。琢磨了许久,我决定叫它“灭魂”,第一这个名字足够霸气,也说明了它的锋利,连魂都可以灭掉;第二,它原本是五行金气,之前只能对灵体造成伤害,称为灭魂是名副其实。

这段时间我对这个世界也有了更多了解,这里的大部分居民都是单身的,流动性很大,没人知道他们从哪里来,也没人知道他们往哪里去,当然也有人在这里结婚一住就好几年。大部分居民都不知道自己已经死了,或者是无所谓以前的生死,只在乎眼前的生活。这里的人在容貌、气质、性格、爱好方面多少有些相似之处,所以见到谁都觉得眼熟和亲切,感觉每个都是亲人和朋友。

这里的房子就相当于是庇护所,只要把门一关,熄了灯,就是绝对安全的。而每个人的住宅,都是刚到这儿分配到的,没有人会进行买卖,像我这样自己偷渡过来的就没有房子了,这就是“杀一人以代之”的目的。假如我杀了一个人取代他的位置,我就有了房子和赖以生存的环境,才有可能在这里长时间待下去。这里的人看起来都很相似,而且大部分是单身家庭,所以取代一个人是完全有可能的。但我现在遇到了温仲仁这样的好人,无论如何不肯做这样的事了。

这个世界的结构很简单,中央是主城,主城之外有东南西北四大城区,每个城区分辖若干乡村。但是这里的地盘很大,主城和东南西北四大城区就不用说了,随便一个村子都有大几万人口,相当于人间的小城市。这里的最高管理者称为总统,四个城区有地方官,所有高层管理者都是永垂不朽的,据说他们是最初的开创者,所以又统称为“元老”。

温仲仁一家主要靠种花获得收入,茉莉花、玫瑰花之类晒干了拿去卖,收入并不高。我的伤已经好了,继续赖在别人家里白吃白住,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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