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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铁骨铮铮方侯爷(16)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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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有继续问, 即便方应看的反应不对, 他也至多是说话不好听, 结果是一样的。

本就是陌路人,何苦强求缘分。

比起这个,还是鹦鹉更有趣一点, 不管是大的还是小的,可惜的是, 方应看一送走金风细雨楼的人,就去换了衣裳, 金冠也换成了普通的玉冠, 看起来和鹦鹉没有半点关联了。

我本来还想让他穿着那一身提着鹦鹉走几步看看的,也只好遗憾作罢。

方应看显然是在金风细雨楼那边受了气,他脑子聪明,苏梦枕只有挨他气的份, 气他的多半是杨无邪,但他并没有跟我详细说说今天金风细雨楼一日行的意思, 反而在晚饭的时候提出想送雷媚的遗体回江南雷家。

雷媚是六分半堂创始人雷震雷的女儿, 雷震雷出身江南霹雳堂, 他死之后雷损上位, 雷媚因为还小就被留了下来, 后来渐渐长大, 姿色惊人,就被雷损看中做了情妇,我有点弄不懂雷损的思路, 不过雷媚是个正常人,她一边在江湖上广撒网,一边背地里投靠金风细雨楼,广撒网捞到了少年时代的方应看,背地里投靠金风细雨楼则得到郭东神的身份,尽一切力量准备搞死雷损。她不光出卖雷损,还出卖一直暗地保护她的金风细雨楼,至于有没有向别人出卖过方应看,则另当别论。

我莫名觉得雷媚这个仅和我有一面之缘就误死在我手下的人和方应看很像,假如方应看没有义父的声势,没有过人的智谋,他大概也会活成雷媚这个样子,也就怪不得两人能够有这一段红尘缘分。

我对方应看的过去没什么想法,因为我不爱他,我只是稍稍地有那么一点喜欢他,一个姿色上佳,温柔体贴,百般殷勤,还让人不怎么讨厌的男人是很容易让人喜欢的,但也仅仅就是喜欢了。

和我手里的鹦鹉区别不大。

方应看一走两个月,我也回了神侯府,在第二个月的月尾等回了无情,他还带了一个叫追命的捕头,人称三爷,看着也有三十来岁的样子,一身酒气,不修边幅,但我莫名很喜欢他那双清明的眸子,直到诸葛神侯给我介绍他的武功。

其他的也就算了,其中一门喷酒术真的让我开眼,喷酒术这个名字取得好听,但实质上就是一口酒含着,打斗的时候出其不意喷人脸上,据说还有被他喷瞎的,于是我坚决不肯跟他切磋,生怕被“出其不意”了。

不切磋,还可以喝酒。

诸葛神侯对这个年纪最长带艺投师的弟子还是很宠爱的,专门把神侯府里储存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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