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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训的内容确实枯燥的不得了,刚开始是新鲜感,新鲜感一过就烦躁了。整天教的都是立正跟稍息,整体着装、齐步走、正步走,当然时不时在来个跑*场。
林风就纳闷了,军人为啥就不能正常走路,每天练这个步那个步的,要是自己,迟早要疯掉的;幸亏这军训时间也不长,在过两三天就解放了。
适应了军训的林风一动不动的坐在树荫下,和旁边的刘莹聊着天;经过这一段时间跟刘莹的接触,二人渐渐熟悉起来了。林风好像已经渐渐的喜欢上刘莹了,而刘莹也感觉到了林风对自己有意思。
刘莹自己也对这个全身是迷的男孩很有好感,再说人家还救过自己;一个郎情,一个妾意的。可二人始终都没捅破这层关系;林风是第一个喜欢上一个女孩,怕表达了被拒绝,所以就把这念头先给藏在了心里。
“集合了,集合了!”人还没到,严教官的声音就先到了,真是未见其人先闻其声啊。不过这次他叫集合的声音跟往常有点不太一样。
“同学们,下午我要带你们去训练枪击,你们现在解散,好好准备一下,好了,解散。”说话干净利索的。
“耶.”人群顿时爆炸开来,女同学倒没什么反应,可这男生的反应就大了,傻笑的在傻笑,拥抱的在拥抱。
枪,一个熟悉而又陌生的字眼;男人对枪有着与生俱来的情感,枪是黑色的,不添加任何色彩装饰,就像男人,有气壮山河的气势;枪是简约的,不加任何东西点缀,就像男人,拥有浑然天成的气魄。
我想,男人之所以称为男人,就因为男人骨子里拥有如枪一般刚强的部分。试问,哪个男人在孩提之时不梦想着拥有一把枪呢。
男人的爱好其实很简单,不外乎烟酒、枪支、汽车、金钱和女人。如果你是一个男人的话,如果你的人生没有和这半数的东西挂上钩的话,那么我要说的是,恭喜你,你已经成功的退出男人的行列了。
林风也是个男人,自然也喜欢枪,虽然现在是修道者了,枪支什么的用不上。但是,怎么说林风好歹在这个社会上熏陶了二十年,一时间心态自然转变不了,还是留有凡人的心态,听到枪,怎么可能没感觉呢。
而且,经常在电视上看到军人手握着枪,勇追歹徒,口喊“不许动,在动我开枪了”,哇,简直帅呆了、酷毙了。一想到下午就能摸到枪了,林风的心难熬啊,只能在寝室里跟三个同样在“发春”的兄弟在那YY着打发时间。
就这样,一群男生艰难的熬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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