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兰买回来的,都是上好的绍兴霉干菜,和油渣放在一起吃特别香。
谭峥泓就一口气吃了好几个。
吃完,桑景云对谭峥泓道:“我们走吧。”
“好!”谭峥泓笑着开口,推出自己的自行车,打算像以前一样,载着桑景云走。
当然,他的保镖会在后面跟着。
桑景云坐在车后座上,一只手揽住了谭峥泓的腰。
之前,她是不会这么做的,结果有一次路比较颠簸,她差点从车上被震下来。
谭峥泓在被桑景云抱住腰之后,浑身一颤。
这动作,真的太亲密了!
桑小姐竟然抱住了他的腰!他的腰!
谭峥泓有心说点什么,但怕他说了之后,桑景云会放开,就憋住了没有说,只是努力把自行车骑得又慢又稳。
至于桑景云,她想的是,谭峥泓没有腹肌。
也不能说是没有腹肌,毕竟腹部肌肉每个人都有,只是谭峥泓的身材,明显是没有专门练过的。
他跟保镖练过格斗,力气也很大,但没有坚硬的肌肉。
不过仔细想想,这才是普通人。
自行车一路往前,路过一家早餐铺的时候,谭峥泓停下了:“桑小姐,我们买点煎饺,给《新小说报》编辑部的人带去吧。”
“好。”桑景云笑着开口。
谭峥泓就来到摊位前买煎饺。
他今天早上去桑家的时候,带了一些吃食过去,这会儿自行车车把手上正好挂着一个食盒,可以用来装煎饺。
他们买的煎饺有点多,要等下一锅才够数,得等一等,谭峥泓就先买了二十个煎饺,招呼桑景云和两个保镖一起吃。
他将其中十个煎饺给保镖,又把另一盘煎饺放在桑景云面前:“桑小姐,这煎饺看着就好吃,你快尝尝,你吃不完的,我来吃。”
虽然他早饭吃得很饱,但再吃十个煎饺,也是没有问题的。
桑景云分了谭峥泓七个煎饺:“我吃三个就行,你趁热吃。”
他们吃煎饺的时候,听到周围有人在讨论《穿成包身工》这本书。
“云景的新书你们知道吗?”
“知道,早上去喝茶的时候,正好有人在讲,我就听了,这书真有意思。”
“是很有意思,这人死了以后,竟然在另一个人身上活过来了!”
“你们说,曹大丫死了以后,会不会在曹可欣身上活过来?”
“有可能!”
……
桑景云听了,眉头微微挑起。
她之前没想过这个,现在却觉得,等这本书完结后,可以写一写曹大丫穿到曹可欣身上的番外。
她书里的曹大丫真的挺可怜的,这孩子从小到大,过得一直不好,都没吃过饱饭。
能去现代生活,她一定会很开心,非常开心。
周围人还在聊天:“云景这小姑娘的脑子,也不知道是怎么长的,想法那么多!”
“是啊,我还是头一次听到这样的故事!”
“还有那个未来世界,真好啊!一个小姑娘,一个月都能赚八千。”
“他们的钱没那么值钱,要是把一个银元当成他们的一千,相当于这个小姑娘一个月赚八个银元,而她花十五元,就让人送了十个小笼包一袋豆浆到她家……这相当于十个小笼包一碗豆浆花费不到两个铜元,这也太便宜了!”
“是啊,她顿顿吃肉包子,一天也只需四十五元。即便算她一天吃五十元,一个月下来,也只花一千五百元……这是什么神仙日子!”
“煎饺多贵啊,一个铜元只能买两个,我都是在家喝了粥,再过来买四个煎饺解解馋的。”
“我是家里孩子闹着要吃,才来买的。”
……
这些人其实都是穿长衫的体面人。
可即便如此,他们也舍不得天天吃煎饺。
那曹可欣的日子,过得真不错!
曹大丫的日子,却是真的惨。
“也不知道云景写的是真是假,那些工厂真这样?”
“真这样!这年头啥事没有呢?我有个亲戚去工厂做工,他说他们工厂有一些从外地逃难来的,老板借口包吃住,一个月就只肯给他们一个银元的工钱,然而给他们的吃食很差不说,还让他们从早干到晚,不能有一刻空闲。”
“这还算好的,我儿子之前去北方买煤,他说那些煤矿,都直接抓了人逼他们去挖煤,压根不给工钱。”
……
桑景云听到这些,心情也有些沉重。
她上辈子九十年代那会儿,类似的乱象都是有的,当时有一些黑煤矿,就会骗了男人去挖煤。
还有一些煤矿为了赚钱不顾工人死活,不注重安全。当时,煤矿坍塌,工人被埋在里面的事情,时有发生。
九十年代都这样,这个时代更不用说。
在这个时代,有太多曹大丫了!
等桑景云他们吃完,新一锅的煎饺也好了,谭峥泓带着满满一食盒的煎饺,来到《新小说报》编辑部。
时间还很早,但因为今天是云景新书刊登的日子,所以《新小说报》的编辑,都已经在了,正在吃黄培成让人买回来的烧饼油条。
见谭峥泓拿出煎饺,他们纷纷开口:“谭少大气!”
“黄主编,你应该学谭少,下回请我们吃早饭的时候,买些煎饺回来!”
“没有煎饺,肉包子也可以!”
……
黄培成道:“你们想得美!”
在上海,面粉的价格本就比大米要贵,猪肉那就更贵了。
毕竟上海的猪肉,一直处在供不应求的状态。
说完,黄培成就把桑景云和谭峥泓带到了他的办公室。
等他们走了,一个编辑突然开口:“黄主编今天有点不对劲,他对谭少殷勤就算了,怎么对谭少身边的小姑娘也那么殷勤?”
“你不说我还没注意到……黄主编之前不是还说谭峥泓儿女情长,有点嫌弃?”
“我突然想起来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什么事?”
“听说云景先生把自家旁边的地捐给了孤儿院盖房子,那孤儿院,好像就是谭少开的。”
“云景先生自家旁边的地,给谭少开孤儿院了?”
“谭少是不是跟云景先生认识?”
“刚才那个小姑娘,该不会就是云景先生吧?”
……
这些人越想,越觉得有这个可能,表情顿时激动起来。
而办公室里,黄培成拿着手上的稿件,也很激动。
桑景云给他的稿件正好七章,每章大概三千字,可以刊登七天。
以往桑景云一章的字数有四千左右,现在少了不少。
他略有些失落,然后就迫不及待地看了后续内容。
这一看,黄培成就惊住了。
小说里,曹可欣说自己认字,希望可以换个好点的工作。
那管事自然不可能她说什么就信什么,就拿了一本账本让曹可欣看。
曹可欣拿到账本以后,才发现上面的字都是繁体字。
她自幼学的都是简体字,这繁体字有些认识,但也有一些不认识,好在连猜带蒙,能读个大概。
曹可欣真要所有的字都认识,管事就要怀疑曹可欣的来历了。
曹可欣磕磕绊绊好些字不认识表现,在管事看来才是正常的。
他等曹可欣读完,就让曹可欣试着算账。
剧情很合理,这也是开篇的一个爽点。
但黄培成关注的,其实是另一件事。
简化字!简化字!
一直有人说中文很难,不利于推广,还有人希望能废除汉字。
黄培成觉得那些人是瞎胡闹,但他也觉得,有些字太难写,孩子们学得吃力。
在未来,解决这件事的办法,是用简化字?
仔细想想,此事确实可行!有些字是不用改的,但一些特别难的字,若是简化一下,学起来会快很多。
黄培成的脑子里满满的都是“简化字”三个字,甚至都没空关注剧情发展。
其实,简化字这东西,算不得新奇。
太平天国时,太平天国印发的公告,就用了大量民间流行的简化字。
清末时,也有著名教育家陆费逵提出应该简化汉字。
但这只是人们设想的诸多道路之一,知道的人不多,还有很多人反对。
而现在,来自未来的曹可欣用的是简化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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