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逐英赶了上来,扑倒对方摁着,血与尘土的味道全贴在喉咙上,周逐英把顾未州按在路牙子上,“你想死吗?!”
他将顾未州未出口的咆哮喊了出来:“你想死现在就能撞车上去,那洛星怎么办?狗屁自杀,绝不可能,他怎么掉下来的?洛星怎么办?!他活的不明不白,死也要不明不白吗?!”
顾未州无力地想要提起肿胀流血的膝盖,他脸白得像是死人,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他也的确和死了没区别。
他去洛星的葬礼,去家族的宴会,去上大学,去出国,去经营自己的事业。
周逐英曾经甚至觉得他冷血,因为他表现的太正常了。直到他割腕太深止不住血,自己给自己打了急救电话。
顾未州不能死,每一次,他下刀的角度精度都控制得极好,会流血会痛,但不至于要命。只是那一次,那一次他控制不了自己的躯体,落刀太深了一些。
就差一点,就差那么一丁点,他们就可以在一起了。
失去所爱之人最痛苦的是什么时候?
不是雨落下的那一刻,不是雨连下了好几天,而是此生的潮湿和漫长。
他被困在那场潮湿当中,是按部就班的生活,是虚与委蛇的交际。
然后在每一个或风平或波澜的日子里,潮湿,霉腐,就那样静静烂掉。
他伪装得太好,一年、两年、三年,四年,周逐英曾害怕他会死掉,到后来却不担心了。
他不会死的,还不到时候。
他冷血,他冷漠,他理智地安排着自己的生活。
他清楚地知道自己出了问题,于是他看精神科看心理医生,他体检,他健身,他保持着躯体的最佳状态。
因为还不到那个时候,他还得好好活着。
对那些人的恨意化为钩刺,穿过顾未州的肩胛骨,将他血淋淋地吊在人间。
某种程度而言,周逐英倒是感谢洛家那群人。他们一定要好好活着,多坚持一段时间,再坚持一段时间吧,顾未州。
周逐英两指扣着眼眶狠狠摁了一下,却怎么也无法将眼泪摁回去。
有时候他想,顾未州不如一早就死在那时吧,洛星掉下来砸到他,两个小混蛋一起走了得了。
五年、六年、七年、八年,十二年。
顾未州活得比谁都好,活得比谁都坏。
顾未州强大,但周逐英懦弱,他不知道要怎么面对那个时候。他深深吸了口气,目光触及到沙发上的爪印时顿住了。
他想问顾未州,你觉不觉得这只猫的神情很像洛星。但周逐英不敢开口,不敢去提,但其实何必去问。
顾未州已经将猫留了下来。
在这十二年里,周逐英从未听顾未州那样开朗地笑过,他所有激烈且热烈的情绪都给了洛星。
他是他活着的遗物,会呼吸的墓碑。
人说爱屋及乌,那只猫有着金色的皮毛与翠色的眼睛,周逐英希望它能为顾未州带去一丝慰藉,在最后的一段时光里。
金渐层因皮肤病被剃了点毛,泡了药浴,这时还没照到镜子的他自觉蓬松暄软又香香。
他躺在婴儿车里,被盖比推着在医院的附属宠物店中挑着用具。不用和人沟通时,这位个头小小的女人又切回了自己的母语。
洛星听不懂她的话,但看盖比拿着一个毛绒兔子,猜到对方的意图他点了点头。
女人有些愣地盯着小猫,似乎没想到它能回应自己,随即开心地露出牙,把玩具放到洛星身边。
洛星从没有收到过这种礼物。
小时候没有,长大后也没有。
也不对,顾未州送过他来着,只不过是个很小的钥匙扣,没有这种可以抱在怀里的。
主要是洛星觉得幼稚,他都那么大了,再买这种东西不合适,和自己的帅哥气质不符。
但他现在是小猫了,小猫可以光明正大地喜欢毛绒毛具,洛星理直气壮地将小兔揽进怀里。
混蛋顾未州,呵,一点责任心没有。
有他这么一只英明神武的猫不紧紧带在身边,还将他丢给别人,自己和周逐英去看那什么谁了是吧?
看谁啊,还带花,有什么了不起的。
打了两通电话也不知道接,一点都不关心猫。
洛星恨不得咬他一口。
看猫刷爆你的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