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放开他!”(作话有彩蛋)◎(2 / 2)

尤其这些年,秦知颂多多少少也听说了一些秦晏的事,种种事迹表明,秦晏不像是个重感情的人,多少次连亲生父亲的面子都能当众驳了。

房门敲响,衣装整齐的侍者走进房间,微微躬身行礼:“两位先生,林总为二位准备了餐食,在二楼8212包厢。”

秦知颂颔首示意:“知道了。”

侍者退出房间,在门外等候。

秦知颂问秦晏:“还留在这儿用饭吗?”

秦晏摇头:“你先去,我等个人。”

秦知颂很识趣,当然不会问秦晏等谁,拿起档案袋的同时起身:“那我带着标书先回秦宅。”

秦晏说:“你直接送到公司吧,找我助理盖公章。”

秦知颂无奈地晃了晃档案袋:“这一趟都是给你打白工,你可真是个资本家啊,逮谁用谁。”

秦晏挑眉,把办公室门禁卡塞进秦知颂上衣口袋:“我信任你啊,大哥。”

只要秦晏一叫他大哥,秦知颂拿对方没办法。

秦晏七年级的时候,曾经用这招让秦知颂写了十四本暑假生活和三本英语报纸。

那年秦知颂已经上大学了,别的大学生都在暑假里醉生梦死,唯有他给弟弟写暑假作业写到昏天暗地。

秦晏从小就很狡猾,只是他这种狡猾被俊美的面容隐藏了。

长得好看的人天生有优势,秦晏性格又冷,身边从没有什么亲近的人,好像多跟你说一句话就已然屈尊降贵,让你帮忙做点事那更是天大的恩赐。

只有秦知颂知道,自己这个弟弟心多黑。

秦知颂带着标书愤恨地走了,赶去城市另一头的公司给秦晏跑腿。

而秦晏则安然坐在休息室,等着江迟过来找他。

见秦晏没有去二楼用餐,侍者便送来了甜品饮料。

秦晏拿起红酒杯,刚放到嘴边,动作微顿,没有直接喝,而是下意识低头闻了闻酒杯。

好闻的水果味顺着鼻腔吸入气管,秦晏感觉大脑空白了一瞬,有种很舒服的感觉顶上头顶。

这味道不对劲。

秦晏察觉这杯酒的味道奇怪。

很多时候,人的行动往往快过脑子,怀疑这酒有问题的同时,秦晏第一个动作不是把酒杯拿开,而是受好奇心驱使,又闻了一次确认。

果然是好奇心害死猫。

念头在心头一闪而过,强烈的眩晕感随之袭来,头越来越沉,意识明显模糊。

他百分百肯定这杯酒有问题了。

秦晏手脚脱力,高脚杯从手中滑落,掉在地上,发出哗啦一声脆响,摔得四分五裂。

猩红的红酒在秦晏脚下漫延,黑色的皮鞋和红色酒液撞在一起,形成种视觉冲击极强的奇异色彩。

水果味地,吸入后会让人头晕的气体......

是氟烷,一种吸入式麻醉剂。

在所有吸入式麻醉剂中,氟烷是唯一味道好闻的麻醉剂,麻醉作用比□□更强,麻醉诱导舒服且见效更快。

在国内,吸入型麻醉剂可不太好搞,到底是谁?

真是太大意了,之前听江迟说药是下在酒里,秦晏想当然地以为是食用型药物,只要不喝就是安全的,潜意识里忽略了对吸入型的药品的警惕。

尤其是送走季瑜后,他完全放下了戒备,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会中招。

天旋地转,秦晏靠在沙发上,手背搭在额间,竭力减慢呼吸,避免吸入更多麻醉剂。

极致的安静中,房门锁芯转动,发出‘咔’的一声轻响。

秦晏模糊地看到了一头银发。

果然是冲着季瑜来的。

他闭上眼,装作昏迷的样子。

银毛小心翼翼地走进休息室。

宽敞的休息室内,真皮沙发上靠着一个男人。

男人肩宽腿长,哪怕是坐着也能看出个子高,一身定制高档西装把完全衬出好身材,领带上别着枚铂金领带夹,闪烁着眩目寒光,彰显出名贵不菲的身价。

这不是自己想搞的那个人,那个小兔子男孩哪儿去了?

银毛奇怪地咦了一声,嘀咕道:“我看他进的这个房间啊。”

他朝秦晏走过来,踢开脚下酒杯碎片,随手搡了搡秦晏的肩。

搭在额上的胳膊滑落下来,再看到秦晏脸的一霎,银毛心跳都慢了半拍。

这谁啊,这也太好看了。

本来想逮个小兔子,结果意外捉了个大美人。

这可真是意外之喜!

银毛喉结微动,情不自禁咽了下口水,目光在秦晏手腕的腕表上一停——是积家超薄大师系列陀飞轮月相腕表,公价八十一万五。

其实不用看这块儿表,只看这人通身气派,就知道定是个不好惹的人,跟那个小兔子不一样,不是能随便玩的。

但真的太极品了。

芜川豪门的公子哥,银毛几乎都眼熟,可这个人他从没见过。

这么年轻,应该也是个富二代吧,难道是外地的来芜川做客的?

银毛抬手,指背轻轻落在秦晏脸上。

下一秒,一宛若寒星的眸子睁开,冷冷注视着他。

银毛全身一僵,犹如被某种大型野兽盯上,从后脊炸开一层寒毛。

“我还没有找你,你倒自己来送死了。”秦晏的声音很轻,右手攥住银毛的拇指,扯着虎口狠狠往下一掰。

银毛惨叫一声,只觉阵钻心剧痛从虎口处爆发,腕子几乎被掰断!

好疼!

他捂着手,还没来得及动作,又被秦晏抬脚踹开。

秦晏用上了格斗技巧,这一脚又快又狠,临落腿时往上抬了三寸,到底是踢在对方小腹上。

秦晏毕竟吸入了麻醉剂,全身没什么力气,未能把银毛踹飞,只是踹倒在地上。

“卧槽!”

银毛倒在地上,很快又站起来,一把拽起秦晏的领口,怒吼道:“你他妈找抽?!敢踹老子!”

秦晏心中轻叹,闭上了眼睛。

药没落在季瑜身上,巴掌也没落在季瑜身上,今天哪儿是季瑜水逆,分明是他秦晏水逆才对。

银毛满面狰狞,狠狠一推,把秦晏推回沙发上,高高抬起胳膊,伸掌扇向秦晏的脸。

电光石火间,一声暴喝平地而起:

“放开他!”

作者有话说:

秦总:“江迟哪里奇怪了?”

小鲫鱼:“他力气怪大的。”

【《季瑜日记》——

2023年8月18日。晴。

终于回家了。

奇怪,我居然对秦家有了归属感,这是从前没有的。

秦总人很好,他强大沉稳,具有同情心,不仅非常信任我,而且总担心我被欺负。

我原本不打算讲银毛为难我的事,可如果不讲,又没法解释怎么遇见的美杜莎。

美杜莎的力气好大,银毛比我高大半个头,可美杜莎一只手就把银毛拎起来了,就冲这份力气,我总觉得美杜莎甚至一拳能打死我,就像动画片里那样,一拳把我打进墙里那种,但我觉得美杜莎不会打我,他是个见义勇为的好人,看起来温柔可靠,像一个俊朗逼人的武林高手。(PS:附美杜莎单手拎人素描简画一张)。

总之,讲完我和银毛前因后果,秦总就变得很奇怪......我不想这样写,这么写显得太自恋了,但这是我的日记,反正也不会有其他人看到,所以我想如果没看错的话,秦总在知道我被银毛为难后,好像有点自责。

秦总的表情是没有任何变化的,但可能因为我也是天生面瘫,所以对于同样面无表情的秦总,难免有种奇怪的共鸣,我仿佛能感知到他情绪的波动——

当然也可能是错觉,因为我也经常能感受到蝉鸣和落叶的感情,花心爹说我有神经病,总是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我妈说搞艺术都这么敏感。

我认为我不是敏感,我只是很喜欢这个世界,虽然这个世界一直对我不太友好,但我很喜欢活着的感觉。

现在更喜欢了。

这篇日记有点长,但我想说的还没有说完。

我感觉到事情开始往好的方向发展了,这也许就是人们常说的否极泰来。不过就先记到这儿吧,我得去做晚饭了,不知道美杜莎今天想吃什么,秦总也没来得及告诉我,他应该是去见美杜莎了,不知道今天会不会回来。

秦总和美杜莎都是很好的人,能遇见他们我真的非常幸运,希望他们百年好合。(PS:附二人Q版大头结婚照·头顶开小花版一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