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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无尽荒第七十九章 赶路 (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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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了下来。夜晚在荒原里行车,就像萤火虫似的,动机声和灯光,会引来大量未知的危险。

“呼呼呼……”

刚停下没多久,几道惨白的影子就窜了过来。手电筒照去,正是食尸犬。陈兴没敢用枪,拔出匕冲过去。以他现在的实力,杀几只食尸犬轻而易举。不一会儿,就全部挑断喉管,然后用泥土盖住,免得血腥味飘散。

忙活到下半夜,陈兴不敢再睡,坐在车上,闭目养神。

熬了几个小时,天边终于出现一抹亮光。陈兴启动机车,继续朝噶里部落的方向进。

半路上,为了躲开一个小石头,陈兴用力一拧,结果扯到伤口,差点痛得松开了手。他不由得想到,要是有个快治疗师该多好,稍微弄一弄,马上恢复如常。

也不知道为什么,叶阳白柳的治疗者天赋丝毫没有觉醒的迹象,难道是需要什么契机不成?

会不会,像当初大猫那样,历史的进程因他而改变?

想到这里,他有些不寒而栗。历史一旦生大幅度改变,他就失去了先知先觉的优势,很多事情都会朝着不可预见的方向展。

但没过多久,他又恢复了平静。曾经有位哲人说过,历史存在必然性和偶然性,有些事情会改变,有些不会。

就如同,他能获得今天的地位,是因为他三世为人的经验,这个是必然性,又因为运气好,能重生回来,这个是偶然性。

下午三点,陈兴终于来到奎克标识的地点。眼前是一片胡杨林,树干粗大扭曲,树皮干燥开裂,树叶黄黄绿绿,树身又多处开叉,就像一只只从地底钻出来的手掌,丑陋可怖。

胡杨是荒原里最常见的植物之一,素有“英雄树”之称,乃是沙漠的生命之魂。其生命力强悍无比,耐热、耐干旱、耐盐碱、抗风沙,有“生而千年不死,死而千年不倒,倒而千年不朽”的美誉。

通常情况下,在半沙化地带,有胡杨林就代表有水源,合适于人类居住。因此,很多流民部落都会选择在胡杨林的旁边,既能挖井取水,又能防风沙,还能到林中捕猎沙生动物,比如荒山貂、鬣狗、野兔。

不过流民的食谱比较广,连食尸犬都吃。要知道,食尸犬是经常吃活死人尸体的。吃食尸犬,就等于间接吃人了。

虽然活死人已经不能称之为“人”了,但它们始终是由人类的尸体演变而成的,外形和骨骼也一模一样,吃它们肯定有心理阴影,哪怕是间接的。更何况,它们身上还携带着活尸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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