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姐妹见面我陈永安,改邪归正了!……
随着长公主来议和的消息传入战区,两边人都短暂的休了战。
因战事暂停,军营这边突然热闹起来,两边战区甚至还来了两批大型商贩过来售卖货物。
战争之中,不伤走商,是所有人的共识,只要不是正在战时,商人都可过来兜售。
这些商贩多都是商贾世家之人,非是寻常百姓,手里都有健仆,多为各地地头蛇,亦或者是当地商会的成员,他们原本就与军队有生意,军队这么多人,吃喝嚼用总不能全等朝廷来拨吧?有一些灵醒的将军为了购置马匹和粮食,会早早和一些商贩打好关系。
这些商贩也会趁着不打仗过来赚一笔横财。
什么?你说横财在哪里?当然就在这群老兵身上啦!哎呦,别看他们衣衫褴褛,一顿吃不到一口肉,但军营的人可最有钱啦!
看看他们劫掠过的地方,瞧瞧他们兜里的金玉镯子,这可都是钱啊!
每每战事生,老兵劫掠实是常事,私藏些战利品,更是习以为常,那些金玉,军中无处变现,若是这时候有商贾来卖,他们会贱卖出去的,一只玉镯子换一个女人是常事。
这些商贾们便使出十八种刀枪棍法来,从他们兜里掏出钱来。
总有些人想偷偷喝一壶酒,唱两口肉汤吧?打烂了的衣裳要人缝补浆洗吧?若是太久没见过女人,是不是还要来这刚搭好的窝棚里睡上一睡呀?
什么?你睡完了不给钱?那你看看我身后是什么!是一批健仆!你若是往上告,那正好,我跟你的头头还认识呢!我们可是给你们将军使过银子才来做生意的,可不是那种没拜过地头蛇的莽青头、更不是那种随便能踢一脚的臭流民!
这群商人,就像是蹲点的秃鹫,晃着尾巴跟着军队吃死人身上的膏脂,但同时,他们确实带来了些许繁华,给一些人留了性命。
原本的流民可以来跑跑腿,赚两口米汤。老子可以把儿子卖给商贾当奴仆,再不卖一家老小都要饿死了。好看的姑娘可以直接进窝棚,用身子去换点东西吃,好歹有这些商贾镇着,这群兵头不会玩了她们不给钱,当然,也有好看的小子,军中有人爱这一口,男的价还更高呢。
别管是怎么活的,反正乱七八糟的活下来了。
因为来了不少商贾,让旁人知晓这里安全了,连带着长安城中也飞出来不少书信,皆由自家的奴仆带着,来送往军中。
其中就有方夫人的信。
自从宋知鸢随军出长安后,方夫人这颗心就一直吊着,夜半醒来都要偷偷哭上一场,哭她那苦命的孩子,人家孩子当官,都有父兄开路,一路亲手把持,往上一点点送过去,而她呢?一个姑娘家,父亲不行,未婚夫不行,自己一点点往上熬,一个女儿家,天天种地就算了,竟还要去随军,谁听了不掉眼泪?
待到军中战事稍缓,可通书信,方夫人连忙命人收拾了一大包的衣服肉干,叫人给送过去。
给宋知鸢送信的人也有点说道,正是昔日为长公主传信的马掌柜——现在得叫马大人。
之前这人被长公主封了个公主府小官,留在长公主府颐养天年,仗着一个救过长公主的功劳,素日里也没人找他麻烦,偶尔还有人吹捧吹捧他,让他颇有几分飘飘然。
他一方面觉得自己出身卑贱,日日警告自己要谨言慎行,一方面又被这繁华富贵给迷了眼。
以前当奴才的时候,怎么知道主子的日子过的这么好啊?
他也想继续当主子,当更高的主子。
这一回长公主出军议和,马大人也想跟着蹭一蹭功劳,削尖了脑袋往长公主身边钻营。
所以这一封给宋知鸢的家书兜兜转转,便送到了马大人这里。
马大人本来就是宋知鸢母亲那头传下来的奴才,算起来见到方夫人,也得喊一声“夫人”,但眼下人家是官身了,自然不可能继续当奴才看,方夫人便一宴请,二送礼,好好打了一回关系。
马大人赴这场宴的时候,心情十分复杂。
他有几分得意,又有几分难以言喻的刺痛。
得意他与之前完全不同,他抓住了那一点机会,努力的向上爬了一个台阶,不再是下面跪着的奴仆,他是官,比原先那些人都要尊贵,但是他真的去见方夫人的时候,又觉得刺痛。
因为他曾经是奴,而方夫人也知道他曾经是奴,看过他曾经卑躬屈膝的样子。
他确实是因一番际遇脱了奴身,但是也并非是一步登天,最起码宋姑娘还压在他脑袋上呢,他心里觉得痛,但面上却不敢表露出来,只是压着不满小心应承,接了书信。
他不是对方夫人不满,方夫人礼数周到,他是对自己不满,对他过去的出身不满,他眼下越是风光,就对之前的自己越是怨恨。
这种怨恨不来自于旁人,而是来自于对过去的自己,所以深陷泥潭,无法自救,那些漆黑的、无法入睡的夜晚里,会滋生出阴暗的蟊虫,向无边的权力伸出触角。
人一旦得到一辈子不曾见过的东西,总会迷失在其中,难以自拔,非是谁之过,不过人之常情罢了。
待到长公主出城,马大人这头便带着书信出发。
长公主仪仗开路,人群浩浩荡荡前往战区,走了一天一夜,终于在廖家军给的期限、第三日的晚间,走到了军营。
明日,就该与廖家军面见了。
——
长公主仪仗到达时,北定王与众将军都站在前头相迎,宋知鸢的官阶比较低,所以挨不到前头,只能在很远的后面抻着脖子看。
透过人群的甲胄与发鬓,她瞧见宽大气派的公主马车缓缓行来,到了人群最前头,众人跪下、俯身行礼,长公主则从马车上下来。
在长公主身旁落后半步的是一黑一白,黑衣的瞧着是那位男宠,白衣的不知是谁,但是瞧着服侍,应当是东水小侯爷。
宋知鸢之前听耶律青野说过,是东水小
侯爷与那位沈时行一道儿来伴驾的。
宋知鸢偷偷在人群中抬头,远远瞧见永安金光熠熠,面容皎洁,心中便松了一口气。
真好,虽然时局动荡千变万化,但她的永安依旧万人之上,美丽恣意。
——
长公主入营帐后,先被请进北定王主帐参宴,宋知鸢这时候才能见到永安。
长公主和诸位将军们先入席,宋知鸢离得远,还没等过去,远远便听有人唤她。
宋知鸢一回头来,便瞧见马大人眼含热泪的站在她前头,道:“宋大人啊,许久不见,老奴真是担忧您担忧的紧。”
“马大人?”
宋知鸢惊讶的看着他。
她离开长安似乎也不过月余,只是眼下,昔日里那个鬓间斑白、身形佝偻干瘪的马掌柜已经摇身一变,配上锦衣华服,高高昂起了头颅,形容神色与原先完全不同。
说话间,马大人一边擦着自己的眼泪,一边将自己兜里的方夫人书信递给宋知鸢,道:“大人,这是方夫人托老奴给您送的。”
他刻意对宋知鸢自称老奴,哪怕有无数人对他说过“马大人”,他依旧对宋知鸢自称“老奴”,也等着宋知鸢对他说一句“马大人”。
他谦卑的姿态和身上整套的华服对比,像是某种矛盾的东西杂糅到了一起,叫人怎么都觉得不自在。
“不必自称老奴。”
宋知鸢接过信,眼圈也有些发红:“马大人,多谢你。”
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
“你且去那个帐篷喝酒吧。”
宋知鸢指了指一旁的小帐篷,道:“都是待客的。”
今日长公主驾到,军中要迎,自然也要办宴,一些小官上不得主帐,只能在下面的小帐篷里坐一坐。
马大人连声应下,离开,只是在离去之前,驻足脚步,目光艳羡的看着那主帐。
宋知鸢匆匆将这位马大人安置下去后,才快步回到主帐之中。
她官位虽低,但是得长公主亲自点名过来的,进了主帐,她便瞧见永安远远对着她招手。
坐在席面上的永安依旧漂亮,她穿着艳红色的石榴裙,头顶簪金,手腕配玉,眼眸亮晶晶的,像是盛着天上的星星。
她快步走过去,如过去无数次一样,跟永安挤坐在同一张案后。
俩小姐妹久别重逢,各自都有一把辛酸泪。
宋知鸢是在军中打仗,天天跟死人打交道,每日数粮草数的心衰力竭,永安是跟一群人玩心眼,被朝政折磨得疲惫不堪,甚至还被刺杀过,两人凑在一张桌案后,席面还没开始,她们已经嘀嘀咕咕骂了八百遍人了。
永安骂完人,顺手拿起酒水往喉咙里一灌,顿时扭起了脸。
这酒水都是临时在那批商贾手中购的,糙的很,她喝不惯,便又放下,继续跟宋知鸢说小话。
席面开始之前,永安还凑到宋知鸢的耳边问了不少关于此次战局的事。
当时席面并不安静,军帐地方虽然大,但坐过来的官员也多,人一多,地方一挤,便显得极为吵杂,她们俩凑到一起小声嘀咕,永安问她:“你说,我要是压价到七城,能不能行?”